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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湖北省与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问题研究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湖北省位于中部之中,北接中原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南联长株潭城市群、珠三角经济区,东接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西联关中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在全国高速公路网中具有承东启西、接南纳北的枢纽作用。近年来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底,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 204 km,与河南、安徽、江西、湖南、重庆、陕西、陕西等周边省份的出口接近20个,在承担全国高速公路过境运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湖北与周边省份联系日益紧密,省际通道收费效率不高也带来了局部路段拥堵等问题,如何建立跨区域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成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前提。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大力推进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已于2015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湖北于2015年6月30日并入全国高速ETC网,车型分类及收费方式也按全国标准统一,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但从湖北并入全国ETC网的情况来看,也存在联网收费网络化管理困难、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联网收费收入资金的解缴和结算分配不均、路网收费路径选择、逃费稽查管理、联网收费系统运营管理维护及安全保障等具体问题,亟待开展相关研究,针对性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湖北高速公路网的运行效率。

2 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对湖北省的总体要求

在湖北省并入全国ETC联网后,湖北省联网收费系统作为全国的子系统,应总体上遵循系统工程的原则,注重与全国联网收费大系统的对接,明确管理机构,重点解决联网清分结算等关键问题,加强与周边省市的高效衔接,具体如下。

2.1 明确省级联网收费管理框架

在国家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框架下,建立省级联网结算管理中心、省内路段收费分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等。同时,在政府层面,明确统一的管理机构,并在法律法规层面予以保障。

2.2 解决全国联网清分结算问题

关键问题在于外省ETC车辆用户能够在湖北省内高速公路上使用ETC系统进行交易,同时湖北省的ETC车辆用户能够在其他省份使用ETC系统进行交易,这部分交易产生的通行费如何高效地清分结算,并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2.3 与周边省市收费系统高效衔接

并入全国联网收费后,湖北省与相邻省份之间有高速公路连接,这些跨省出行的交易,其通行费的清分,最好的办法是以省界站为界线,将湖北省的通行费在湖北省省界站结清,邻省的通行费在邻省结清。

3 湖北省与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湖北省在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与全国保持了统一,但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联网收费网络化管理较为困难

湖北省高速公路投资主体较多,各高速公路投融资主体性质各异,有政府、企业、外资单位、个人等,各公司分属不同的利益群体,必然在联网收费过程中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就导致了在人员管理、设备更新、制度制定等各方面难以实现网络化管理,从而影响高速公路的联网收费应有的运营效率,联网效益也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3.2 路径识别等技术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先进的路径识别能够保障高速公路联网后拆分账的准确性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学习外省经验,湖北在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因为投资主体不一致,部分高速公路识别技术的投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3.3 省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亟待加强

要彻底解决联网收费的结清问题,需要对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增加具有省界清分功能的ETC系统,以实现相应的要求。但目前我省部分省界收费站仍缺乏相应功能,影响了通行效率。

4 湖北省与全国高速联网收费对策建议

湖北省在并入全国ETC联网后,总体框架已形成,但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出台以下对策措施。

4.1 进一步强化联网收费管理职能

目前湖北省已成立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但目前的职能主要是进行高速公路收费联网统一管理。为保障联网收费工作的顺利推进,需要在建立体制的基础上,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对省内省外高速公路投资主体进行定期协调,解决联网收费具体问题。同时,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监督企业执行,提高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水平。此外,在政府部门组织下,建立由相关业主参加的专业性组织,解决营运过程中的专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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