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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死刑犯临刑托付好警官一诺千金

15年来,他成了死刑犯母亲的“警察儿子”,他坚守承诺,尽心照料黄母和她的孙子孙女。“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民警李建良的母亲,早已在1996年离世。不久前,他在一次同事聚餐时,酒后“失言”,告诉同事他在偏远山村有一个“妈”。原来,这是李建良认下的一位“妈妈”,而这位“妈妈”的亲儿子黄某,已于2001年被判处死刑。行刑前,黄某请求民警李建良照顾自己孤苦无依的母亲和一双儿女,李建良答应了。15年来,李建良成了黄母的“警察儿子”,他坚守承诺,尽心照料黄母和她的孙子孙女。“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李建良用他15年的坚持,谱写了一个大爱无痕的感人故事。

死刑犯临刑前点名见警官

一次,在和同事聚会的饭桌上,酒后“失言”的李建良透露他有一个“妈”。然而,同事们都知道,李建良的母亲早已在1996年离世。一番打听,同事们得知李建良嘴中的“妈”是住在偏远山村的黄母。这段自2001年开始的情缘,让大家看到了一个默默付出、不图虚名的李建良。

1999年的一天,与广西巴马县交界的百色市田阳县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时任巴马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李建良,被田阳警方邀请协助参与破案。很快,犯罪嫌疑人黄某落网。对李建良而言,黄某并不陌生。上世纪90年代,李建良被调到撤并前的局桑派出所主持工作。在局桑派出所工作的两年时间里,黄某的母亲经常来找李建良,请李建良帮忙管教她的儿子。黄某的父亲早年离家出走,黄母独自将三女一儿抚养长大。随着女儿们相继远嫁,唯一的儿子黄某却成了黄母的心病,他丝毫不顾家,总是把母亲的规劝当作耳旁风。李建良每次见到黄某,都找他谈心,希望他能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但黄某并没有理会。1992年,李建良调离局桑派出所,回到巴马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任职。后来,他打听到黄某结婚了,婚后外出闯荡,还给家里寄钱盖了新房子。李建良以为黄某变好了,在外面闯出了一片天地,但事实并非如此。

据落网后的黄某供述,他曾于1997年、1998年、1999年诱骗并杀害3名女子。2001年6月,黄某被判处死刑。临刑前,黄某提出希望能与李建良见一面。对于为什么点名要见自己,李建良坦言:“当时我自己也有点蒙,但是既然他希望见我,那我就去,估计是他还有什么未了的事情吧。”

李建良回忆说,他赶到田阳县看守所见到黄某时,两人的对话并不多。黄某的话语里有一个殷切的期盼:“李警官,我杀人了,死有余辜。可是我放不下母亲和两个小孩,他们是无辜的。”羔羊跪乳尚知孝,乌鸦反哺孝亲颜。黄某临刑前的话,道出了他内心的牵挂,这让李建良很是感慨。虽然不知道未来将面临怎样的困难,李建良还是郑重地对黄某点头承诺:“你放心吧,你妈和小孩的事,交给我了!”

一句承诺,15载付出

2001年9月,黄某被执行死刑。年轻时遭遇丈夫离家出走、年老又遭遇唯一的儿子犯罪伏法的黄母,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整日闭门不出,以泪洗面。由于是死刑犯的家属,身边的闲言碎语和异样眼光自然少不了,亲朋好友也都对黄某的家人“敬而远之”。而黄某的妻子在黄某被抓捕审判期间,就已经悄悄离家出走,留下了年仅8岁的儿子和6岁的女儿。

“法是法,情是情。”李建良说,虽然黄某有不堪的过往,但他已受到法律严惩,他的亲属还得继续生活下去。面对孤苦年老的黄母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李建良担起了照顾他们的重任。虽然局桑村距巴马县城有60多公里,但李建良只要一有空,就驱车2个多小时,翻山越岭给黄母和两个小孩送衣服、送钱,陪他们吃顿饭、拉拉家常。两个孩子上学所需的书包、文具,也都由他提供。李建良持续多年的尽心照料,让黄某的家人逐渐走出阴影。黄母何秀荣用壮话告诉记者:“我55岁那年,唯一的儿子出事,这场家庭变故让我感到天塌地陷。多亏了李警官,逢年过节都来看望我们,还在经济上对我们施予援手。重要的是他填补了我心里失去儿子的空白,有什么事我都找他商量,请他帮忙出主意。转眼今年我都70岁了,没有李警官,我都不知道这十几年该怎么熬过来……”说到动情处,黄母抹起了眼泪。她说,李建良就是自己的“警察儿子”,她心里始终有一个位置属于他。

黄某的两个孩子,因为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一度性格有些内向封闭,平时很少说话。李建良有空就把他们接到县城,带着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他还常常嘱咐局桑村的村干部和学校老师,对两个孩子多加关照。渐渐地,两个孩子活泼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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