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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明代重庆官学述评

明代官学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以国子监为主,还包括宗学、武学、四译馆,以及包括医学、阴阳学、武学在内的专科学校。地方官学包括府学、州学、县学、卫学、司学以及社学在内的儒学教育机构,常常统称为儒学。此外,有些地方效仿中央官学样式、形态,添立阴阳学和医学教育机构。地方官学始于洪武二年(1369)。是年,太祖谕中书省臣曰:“学校之教,至元其弊极矣。上下之间,波颓风靡,学校虽设,名存实亡。兵变以来,人习战争,唯知干戈,莫识俎豆。朕惟治国一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以此为政策背景,明代府、州、县开始开设学校。“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二百馀员,弟子无算,教养之法备矣。”[1](P1686)

洪武九年(1376)明代地方政区制度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其下废路改府,省州改县,成为府、州、县三级制。今重庆地区属四川布政使司,分置重庆府、夔州府,下设三州二十五县,同时四川都司在少数民族地区还设置重庆、夔州二卫和酉阳、石柱宣慰司。1997年3月14日重庆升格为直辖市,至此是它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本文所研究的重庆地域范围,以2016年12月官方公布的最新行政区划为参照标准,其下辖范围包括26个市辖区、8个县和4个自治县。分别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綦江区、大足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区、武隆区、开州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重庆教育历经宋元战争受到极大摧残,在元代的发展仍显萎靡,甚至未达到两宋时期的教育水平。至明代,由于统治阶级的重视,地方官员的积极办学,经济的复苏,社会风气的改变,地方教育尤其是府学、州学、县学得到长足发展。明朝统治者为巩固对重庆东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文化控制,遵循“广教化,变习俗,使之同于中国”的政策,推行官学教育体系。因此,明代重庆官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由此带动了重庆地方文教事业蓬勃上升,并对区域社会发挥积极效应。本文拟对此加以探讨,以就教于学界专家学者。

一、明代重庆官学发展概述

明代是重庆官学办学的鼎盛时期,除府学之外,辖区内大多数州县相继创办州、县学,有时也称儒学及学宫。现根据笔者所见重庆地方史志资料及相关文献中的记载,将明代重庆官学设置情况按时间顺序统计如下。

1.洪武三年(1370):彭水县县学(新建,永乐年间迁建南门外,万历年间迁建桂岭山,毁于明末);长寿县县学(新建,毁于明末战乱)。

2.洪武四年(1371):重庆府府学(重建,宣德年间重修,景泰年间增修,弘治年间重修,嘉靖年间重修完备,毁于明末);夔州府府学(重建,成化十年(1476)改建,弘治年间重修,万历年间改建,辟筑射圃,建尊经阁,毁于明末)。

3.洪武六年(1373):巫山县县学(新建,后屡次增修补建,扩充学舍);大宁县县学(重建,万历初迁至麟山之阳,天启五年重修)。

4.洪武七年(1374):开县县学(新建,嘉靖六年改建于城内,万历四十四年迁建于盛山西侧);梁山县县学(重建,正统年间重修,嘉靖年间重建);云阳县县学(重建,在学宫旧址改建儒学,历代修葺,明末毁于兵乱)。

5.洪武八年(1375):丰都县县学(重建,洪武九年并入涪州儒学,十四年复设儒学改称酆都县儒学,后历代屡次增修补建);江津县县学(新建,宣德年间修建明伦堂,嘉靖十六年迁儒学门于文庙右);涪州州学(重建,宣德景泰年间重修,万历年间重建,毁于战乱);合州州学(重建,天顺、弘治、隆庆年间均重修);巴县县学(重建,万历二十九年重修)。

6.洪武十二年(1379):万县县学(重建,景泰年间补修,成化嘉靖年间先后重修。万历二年重修完整)。

7.洪武十二年(1380):黔江县县学(重建,正统初年知县谢牧复重建)。

8.洪武十四年(1381年):忠州州学(新建,正统年间重修,万历三十一年迁建城北隅);奉节县县学(重建,成化十年教谕以人才稀少为由请省入府学,奉节县学遂废);秀山县县学(新建,正统七年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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