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九项工程”为抓手推进学院内涵发展
公安部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公安院校要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努力实现由外延扩展、规模扩大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型发展。内涵发展是高等教育规律的本质要求,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普遍要求,是公安教育新一轮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安院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公安院校强基础、上台阶、“入体入流”的实力要求,是公安院校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 湖北警官学院自2002年升本后的10年间,完成了打基础、扩规模、搭构架等外延式发展。第二个10年如何在现有基础上探寻新的发展路径和模式,以质量和特色换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实现形式上的升本到实质上的转型?我们认为,转型发展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路径,是应对未来挑战的自觉回应。因此,学院把握“特色化、长效化、功能化、规范化”目标愿景,转入“鼓内劲、练内功、提内力、展内涵”的办学轨道,全面开展“九项工程”建设,推进学院内涵发展。 一、卓越警务人才培养工程是内涵发展的根本和统领 培养人才、输送人才是大学的根本使命、神圣职责和首要功能。《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人才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是大学内涵实力的“金名片”。 作为地方性、行业性的公安院校,学院把人才培养质量定位在“高级、专门、应用、复合”上,突出应用性,打造卓越警务人才。其内在构成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具有复合性、应用性知识特点。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的广度,专业基础知识的厚度,专业知识的深度,专业应用知识的强度,工具性、复合性知识的宽度。二是具有综合性、实践性的能力特点。包括基本能力、核心能力(关键能力)、职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职业转型和职位调适能力。三是具有合作、团队、务实的人格素质特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遵循上述取向,结合公安院校的实际,卓越警务人才培养工程应当围绕人才培养质量,从“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专业构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培养路径、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和干扰因素”八个方面对人才培养模式及运行进行解构、重构和再造,着力培养“忠诚首位、德才兼备、文武双全”,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警务人才。 二、专业提质拓新工程是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的龙头 大学的特色、优势应当通过专业、学科建设来展示。专业是高等学校根据社会分工和职业需要所分成的学业门类,是高等学校教学的基本单元,是人才培养的专门组织形式,其中心是人才培养、教学活动和课程组合。 学院结合现有专业构成和发展走向,突出“公安、本科”两个关键点,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突出公安行业和警察职业定位。通过专业提质拓新工程着重加强公安专业和公安相关专业建设,形成以公安专业为主体,以公安相关专业为配套的科学的专业体系;切实践行“建重、创优、显特、增新”原则,消除公安专业越分越细、越分越小、越分越窄的误区;以公安工作和警察职业为导向,推进专业融合,探索大公安专业模式;积极推行双专业、双学位或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具有公安院校特色的优势专业。 专业提质拓新还应当在现有学科、系部和专业平台之间凝练整合,搭建有发展前景、有社会需求、有公安需求的行业性、职业性、区域性特色专业或专业方向。据此,湖北警官学院提出进一步做优侦查学专业、做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做大治安学专业、做特法学专业、做精信息安全专业、做先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做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做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学科优化增强工程是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的基础支撑 学科是人类在认知和研究活动中,针对认知对象划分出来的知识的集合,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的重心在系统性、体系性、研究性、学术性、创新性。 随着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学两个一级学科的确立,湖北警官学院对这两个一级学科的内涵进行充分认识和解读,着力建立公安学、公安技术学学科体系,厘清两个学科与本科专业建设的关系,在原有学科建设基础上,努力做好二级学科的设置工作。 鉴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学科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学院积极开展服务地方和公安政法领域的公安学科和公安相关学科建设。建设重点专业学科,创建优势专业学科,彰显特色专业学科,增加新型专业学科。打造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公安学、公安技术学、刑事司法、公安法治等强势、优势学科。其中特别注意加强警学特色的学科体系创建,建立以证据法为牵引,以诉讼法为延伸,融入刑法,构建刑事司法的强势学科;以公安行政执法为牵引,扩展到公安法治,融入现代社会管理和治安,构建行政法优势学科。 四、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是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的核心 大学内涵提升靠什么?靠质量。归根到底,质量才是大学内涵所在,质量才是大学之基,质量才是大学之源。加强质量意识,提高办学质量,是提升大学内涵的根本所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公安教育培训质量,就是要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紧紧围绕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发展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这个核心,全面协调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关系,统筹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以及校内外资源,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育人环境,完成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 人才培养模式必须通过教学活动展开,专业建设以教学成效和水平来展示。所以,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是大局、是全局,是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的核心。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就是要重新规划,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拓展体系,在五个层面对现行课程体系和模式进行改进:一是优化、强化一批课程;二是凝练、整合一批课程;三是淘汰、删减一批课程;四是创设、创新一批课程;五是由必修到选修到专题转化、解构一批课程。 积极构建科学的教学质量标准、管理、监控、评价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规范教学环节,建立成熟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建立刚性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制定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做到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全覆盖;加强对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实训等专项工作质量评估,认真做好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工作。二是深化公安本科学历教育教学研究,根据卓越警务人才培养要求,探索符合公安本科学历教育和警察职业教育融合的教育教学方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推进教学运行改革,推广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法,督促教师加强师生互动。四是培植优势课程、精品课程,创新应用型课程,打造优秀教学团队,推出具有学科专业特色、教学训练特色和实战课程特色的优秀教学名师团队。五是在教学科研资源分配上,更加注重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教学研究、教学环节、教学创新倾斜。 五、实践育人工程是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 实践育人工程,就是根据职业能力需要,对学生重点进行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培养。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鼓励教师采用多样化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形成“教训一体,战训合一”的警务实战教学模式;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对应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专业实践教学的科目设置、顺序安排和时间分配等方面,严格遵照卓越警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与相关课程协调一致,与课程教学要求相匹配;拓展实践渠道,丰富社会实践,增加实训、实战和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涵量与比重。 实践育人体现在教、学、练、战等环节,要求教学贴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把实验实训教学放在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形成教学系部、实验中心、教务处和教师齐抓共管的局面;积极发挥实验室实践教学作用,鼓励教师利用实验室安排开展实验教学;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允许学生根据课程安排开展相关实验;建好各类实验教学平台,为理论教学和学生实践服务;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吸引更多学生走进实验室和实训场所,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激发学生自主实验、实训的热情;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好实践教学基地,扩大学生教学基地范围;按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实验环节进行改革;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突出优势特色为主题,围绕实验教学团队、实验课程教材、实验教学方式、实验教学管理等环节,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增加开放性、创新性实验内容;以协同创新项目为支撑,切实发挥其在支持专业学科建设、引导师生研发创新方面的作用。 六、科研转型服务工程是推进内涵发展的导引和媒介 大学必须抓科研、重视科研、强化科研;必须尽最大努力鼓励科研,支持科研;以科研引导、驱动教学,以科研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以科研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科研管理服务运行体系,推动科研转型,是推进公安院校内涵发展的导引和媒介,更是公安院校充分发挥智库和咨政功能的内在要求和行业期待。 湖北警官学院的科研转型服务工程涵盖以下要素:一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公安工作的时代主题、前沿问题,突出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服务性。二是建立两套机制:常量考核机制、激励支持机制。三是把握三个着力点:公安中心工作项目点、对外纵向横向项目点、培训讲授专题与研究项目对接点。四是明确四方责任:教师个人、系部室所、科研处、学院的科研责任。五是做好五项工作改进:项目管理和服务,成果管理和服务,学术活动管理和服务,科研经费管理和支持,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励。六是采取六个“三位一体”:主导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质量、专业学科建设三位一体;公安中心工作主题、学院重点项目、对外申报项目三位一体;学术研究成果、学术交流活动、培训专题讲授或学术专题报告三位一体;项目经费支持配套、科研成果奖励、院系主办论坛(学术会议学术报告、项目、成果鉴评等)三位一体;警务实践、社会调研、项目研究成果推介三位一体;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系部室、研究所任务目标三位一体。七是实现八个转变:由偏重追求科研成果数量转变为数量质量并重,强化质量;由点状式微观专题性研究为主转变为宏观性与微观性研究兼顾并重;由以具体业务研究为主转变为加重对公安中心工作、主题性工作研究;由“单兵作战式”研究转变为“团队作战式”研究;由室、系、所、部封闭分离式研究转变为开放联动共享式研究;由“普遍开花”零散性研究转变为相对集中主题持续滚动式研究;由短期性、功利性、任务性研究转变为常态性、内驱性、实效性和长效性研究;由学理性、文本性书斋式研究转变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融合研究。 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是推进内涵发展的关键 人才是学校的第一资源,教育质量的高低从根本上讲取决于教师队伍的素质。因此,办学要以教师为主体,只有优秀的教师队伍才能将先进的教学理念、前沿的科学知识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传输给学生,才能培养学生的求索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师资队伍建设不仅是人才培养的需求,更是内涵发展的关键。 针对教师队伍结构的历史和现状,学院以“双师型”教师为主导,着重实施师资队伍建设的“四项举措”。 (一)确立“双师”提质增优目标。打造七个层面的“双师化”:既是教官型警察,又是警察型教官;既是理论型教师,又是实践型教师;既是研究型教师,又是教学型教师;既是授课型教师,又是育人型教师;既是科研型教师,又是教研型教师;既是学历教育型教师,又是职业培训型教师;既是课程型教师,又是专题型教师。 (二)强化教师警务实践。坚持并完善多样化、实效化的教师警务实践模式:一是依托三级平台,即校级联系点、系部联系点、教师个人联系点。二是细分六种类型:项目研究型、教学实验型、公安中心工作或社会问题调研型、警务改革发展前沿动态跟踪考察学习型、案件办理参与型、公安业务实践锻炼型。三是采取十种方式:以公安厅为主导选派教师借调挂职任职锻炼,以学院为主导分批组织教师参与警务实践,以系部为主体定点分时灵活安排,以教师个人为主体自选自定,以实验室为基地实验实践相结合,带队指导学生实习同时进行教师警务实践,跟踪研究典型案件或警务改革范例,参与办案或以鉴定所为平台直接办案,以教科研项目为导引开展调研和警务实践,组织、参加各种实务性交流研讨咨询评审。 (三)引导内部结构优化扩展。鼓励、支持、引导现有教师突破个人定限,激活、拓宽个人潜能,一人多任、一职多业、一岗多能,跨领域、跨专业发展。 (四)增进人才资源共享。依托公安政法系统人才体系,深化系统内教师教官交流互动,做好人才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八、协同创新、行业融合工程是推进内涵发展的驱动 协同创新“2011计划”是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的一项重要工程,其核心是大力推进高校自身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协同创新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战略性举措,是高校新一轮建设发展的驱动。 公安院校在实施协同创新中具有独特的行业资源优势,学院应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发挥小学校,大系统、大行业、大资源的优势,紧密结合公安、政法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发挥公安院校科研优势,把系统内优秀的人才、团队或机构聚集起来,在某个领域或者研究方向上形成一支稳定的、长期的研究团队、基地、平台,实现学院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协同发展,积极服务公安政法工作。力争以协同创新工程带动学院创品牌、建优势、成特色、出绩效,进而实现人才、学科、科研、服务四位一体的建设目标,促进专业学科的创新拓展建设。 湖北警官学院发挥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文化建设的优势,利用自身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远程教育资源,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的优势,创办网络教育,扩大公安教育覆盖面。积极推进校局合作,参与公安政法工作创新体系建设,与公安一线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把学院发展与公安工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协同共建研发中心等多种形式,开展科研,攻克难题,促进科研成果服务公安一线需求。 九、开放交流、支持合作工程是推进学院内涵发展的重要途径 开放交流、支持合作是高等教育发展内在规律的表现,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是高校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条件。公安院校的开放交流、支持合作必须做到“入体入流”。只有“入体”,才能“入流”,才能进主流,才能上一流,才能引领学院科学发展。 湖北警官学院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进一步发挥行业“智库”作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拓展“两个方位”、“三个视角”、“八个层面”的开放。 “两个方位”:是指院内和院外全方位开放。通过整合院内资源,实行资源共有、共享、共用的合作机制,加强各单位、各学科、各专业、各课程、各学术机构等的配合、融合、整合;同时,充分利用行业内外、系统内外、省内外、国内外资源,加大开放交流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三个视角”:一是从宏观上即学院层面加强开放交流,如省部共建对口支持合作、协同创新项目等;二是从中观上即院内各单位、各专业等层面加强对外开放;三是从微观上即教师个体的教学、研究、项目等层面加强开放交流。 “八个层面”:即教师个体之间开放;系、部、室、所之间开放;专业、学科、课程之间开放;向系统内开放;向系统外开放;向社会开放;院校之间开放;境外开放。 开放交流、支持合作采取交流培训、攻读学位、访问学者、选聘讲学、学术研讨、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开展。 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为公安院校内涵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空间和驱动力,在未来的发展阶段,湖北警官学院将依托“九项工程”,凝练特色、提振内涵、开放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把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门型警务人才作为永恒主题。突出服务行业和区域发展,不断改进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引领公安工作创新的能力,提升推动公安队伍建设的能力,发挥公安政法工作“智库”作用,努力为公安政法工作培养卓越警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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